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社保局的直接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主线,以突出抓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为重点,以服务参保人和提升经办能力为抓手,各项社保工作均有序推进,现将我局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全区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所有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0日止)
各险种参保情况:至2015年12月底止,全区参加养老保险197863人,完成扩面100.54%(其中企业养老保险180597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含离退休人员]17266人);失业保险66217人,完成扩面100.33%;工伤保险84066人,完成扩面100.08%;生育保险65493人,完成扩面102.01%;医疗保险698518人,完成扩面102.57%(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92104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606414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42817人,完成扩面102.71%。
各险种社保基金征缴情况:至2015年12月底止,累计征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78310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48292万元,征缴完成106.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62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2894万元,征缴完成99.72%;工伤保险基金1248万元,征缴完成93.55%;生育保险基金1602万元,征缴完成100.19%;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1368万元,征缴完成122.65%;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2280万元)。
各险种社保待遇支付情况:至2015年12月底止,累计拨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28330.62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待遇15918.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488.62万元、失业保险待遇418.26万元、工伤保险待遇998.51万元、生育保险待遇112.22万元(因从2015年6月起,生育保险基金全部由市级统筹,故该数据截至2015年5月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10394.38万元)。各项社会保险待遇100%社会化发放。
各险种社保基金结余情况:至2015年12月底止,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24119.78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统筹基金78589.86万元;企业个人账户94462.24万元;机关个人账户18960.79元;失业保险基金14206.5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3401.98万元;生育保险基金1738.89万元(因从2015年6月起,生育保险基金全部由市级统筹,故该数据截至2015年5月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12759.51万元)。
二、主要工作推进情况
(一)积极稳妥扎实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根据市府办《清远市2015年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清府办函〔2015〕160号)和市社保局《2015年清远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督导工作方案》(清社保〔2015〕61号)精神,我区采取了积极稳妥的工作措施,扎实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了清新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全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全面开展。领导小组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2015年清新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二是部门积极配合,商讨工作开展。召开局务会议、联席会议、专题会议,部署工作的开展,制订我区的工作方案和成立扩面征缴工作小组,落实扩面征缴负责制,完成2015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任务。三是部门履行职责,抓好工作落实。三个工作小组通力配合,按照方案部署,采取了广泛宣传社保政策、召开企业座谈会,现场核查的形式,共同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落实。
(二)扎实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及《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办[2015]153号),推进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信息登记工作,做好相关数据准备,结合我区实际,推进了工作开展:一是成立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信息登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信息登记工作的开展。二是联合区人社局于6月30日前联合向各有关单位发放通知《关于开展清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清人社[2015]20号),通知明确了登记范围、登记具体工作、登记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登记工作有关分工和安排等。三是召开各有关登记单位的动员及培训会议并对相关登记信息的材料进行验收,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数据登记采集涉及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全力做好填报工作,将所有符合条例的人员纳入登记范围,做好数据准确、完整、真实、保密,截至目前已有211个单位共14100人上交数据光盘及纸质材料。
(三)认真开展重核过渡性养老金工作
根据《关于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规[2014]2号)的规定,我区今年对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进行了视同缴费账户记帐利率的调整,以及对过渡性养老金进行重核。一是明确适用范围。按照粤人社规[2014]2号文规定,属于此次视同缴费账户记帐利率调整的人员范围为:“符合粤府96号文规定,具有视同缴费权益并建立视同缴费账户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含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其中,具有视同缴费权益的人员指: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7月1日以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 。因此,并不是所有企业职工均属于粤人社规[2014] 2号文适用范围。按文件规定,我区目前9千多企业退休人员仅有2千多人需要调整2006年7月1日以后的视同视同缴费账户记帐利率和重核过渡性养老金。二是抓好重核过渡性养老金的工作。符合条件人员调整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后,其重核后的过渡性养老金作为新办法基本养老金的一部分参与对比,如果重核后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重核前,其基本养老金仍按重核前标准发放。受参保人基本情况、各年度记账利率、新老计发办法对比等多种因素共同影响,参与此次记账利率调整的每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变化情况和补发金额有差别。我区于2015年2月统一调整了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帐利息,2015年3月后退休人员已按调整后的利息足额核发了基本养老金。2015年10月份我区将成功重核过渡性养老金补发金额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其中:成功补发人数1679人,金额4240232.61元。
(四)切实做好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
根据国办发[2009]66号、粤府办[2008]76号、人社部发[2010]70号,粤人社函[2011]465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2015年1月至12月,打印参保凭证,要求办理转移的有1850人,比上一年增加了436人,增加30.83%。办理养老保险转出人员有1088人,其中省内转出640人,省外转出448人;办理养老保险转入人员有581人,其中省内转入411人,省外转入25人,退役军人转入145人。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转移方面,因业务系统仍不完善,目前只能用手工操作,医疗保险省内转入172人,转出101人,跨省转入5人,转出12人,失业保险转出有5人。
(五)实行统一缴费标准,规范企业竞争环境
自2002年以来,我区企业参保实行两套制度,原老企业及事业单位实行正常缴费制度,新办企业(不分内外资)实行优惠政策缴费(即农民工社会保险缴费政策),优惠政策缴费制度实施以来,为我区的企业发展、解决就业问题、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根据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清远市2015上半年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和比例>的通知》(清人社[2014]302号)精神,为均衡企业负担,创造平等的企业竞争环境,从2015年1月起,全区企业实行统一的缴费标准、统一的缴费比例和统一的缴费档次,以后各险种缴费基数每年7月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工资标准进行相应的调整,社会保险制度更加规范和完善。
(六)落实职工生育政策,确保待遇按时发放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和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通知》(清人社[2014]300号)精神,我区从2015年1月1日起原《清远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清府办[2009]32号)废止,执行新的职工生育保险政策,在医疗费报销、看护津贴、缴费规定和生育津贴政策方面都有新的规定,保障了广大干部职工享受生育保险的权利。
(七)广泛宣传社保政策,营造全区参保氛围
为进一步加大我区社会保险的宣传力度,我局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大力宣传,使社保知识进入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有效形成了全民重视社会保险、自觉参与社会保险的良好氛围。一是印制30多万份简明扼要的 “致广大城乡居民的一封信”发放到全区每个家庭户,重点宣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模式、缴费要求,待遇享受等政策,让广大群众一目了然地了解相关的政策;二是举办镇、村干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相关业务培训班。我局从5月12日起,组织骨干力量,在全区各镇(场)共举办了八期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业务培训班,有效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政策和业务经办水平;三是强化社保政策法规的日常宣传工作,在原有室内单色LED屏的基础上,今年增加投入12万元在我局办公楼外墙设置LED彩色显示屏,通过两个宣传主体,更好地搭建了社保政策法规宣传的平台;四是联系电视媒体进行宣传,今年6月初,我局与区广播电视台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社保宣传战略合作协议,通过我区本土电视主流媒体,对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服务活动,业务工作等有关内容及时进行宣传和报道,以达到最佳的视觉和听觉宣传效果。
(八)及时调整退休待遇,促进社会和谐环境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64号)的精神,2015年我区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分为普通调整和倾斜调整两种。收到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待遇计发股、信息系统管理股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采取连续工作,晚上加班加点的形式收集、整理本次参与调整的退休人员信息。经整理,本次实际调整待遇人数为8548人。调整后全区企业退休人员人平月退休费1395.83元,人平月增额172.4元,增幅14.09%,增资额从2015年1月起计算,连同5月份的工资一起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个企业退休人员手中。待遇的及时调整,进一步提高了全区企业退休人员晚年的生活水平,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企业退休人员的关怀,让他们感受到温暖、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抓好其他方面的工作
局在抓好日常业务经办工作的同时,还抓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抓好党建工作:局党支部积极开展“三进三促三服务”、“落实总书记要求、建设模范部门”和“三严三实”活动,提高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二是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认真排查岗位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树立全局干部职工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三是做好工、青、妇组织和全局计生、纪检、监察的相关工作;四是做好档案综合管理工作,以适应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需要;五是积极投入人力、财力做好挂扶镇的计生、扶贫“双到”、“农综改”、“创文”、“创卫”、“两建”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六是强化信访维稳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四、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对《社会保险法》的宣传,仍然需要进一步深入;
(二)因政策的原因,部分人员的社会保险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出现一些上访、信访问题,产生了一些不稳定的因素;
(三)在岗位风险防控上,由于我局聘请临时工作人员多,人员的流动性大,给人员管理上造成一定的风险;
(四)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还未能发挥到作用,征地农民的权益还得不到体现。
五、2016年工作计划
2016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全力推动全区社会保险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做好农民工优惠政策取消后的企业跟踪服务工作。区社保局、区人社局、区地税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地做好企业跟踪服务工作。通过举办走访企业,服务企业活动,在加大对社保政策法规宣传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帮助企业解答了困惑,提高了企业的满意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区将开展更多的惠民、便民服务活动,真正做到“送政策上门、让社保深入民心”。
(二)积极探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收模式。当前我区各镇(场)的征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工作以现金征收形式进行,造成镇村干部的工作压力较大。经市社保局批准,明年我区预计将挑选一两个镇作为试点尝试以银行代扣的方式替代原有的现金征收方式,从而减轻镇村干部的工作压力,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
(三)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我局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2016年重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我区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清远市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6年1月15日